根据《莲都区2023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规定,我区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及资格审核,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现将替补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莲都区卫生健康局、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从2023年7月4日起至7月6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莲都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78-2025962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电话:0578-227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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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2023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替补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原标题:莲都区2023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替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