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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8日,县老龄事业中心负责人联合中国人寿崇信支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新窑镇大兴村,为意外伤亡的叶代华老人家属送去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30000元。接过赔偿金,叶代华家属感慨的说:“一直听说县政府为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今天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政府对我们的关怀了,党的政策越来越好了。”
在2023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老龄事业中心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及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转发了《关于做好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关于摸底上报老年人基本信息的通知》,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限要求对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全面摸排、造册登记、逐级审核,统一认购。截止目前,已为全县16778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份,每份保费20元,保险总金额33.556万元。辖区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最高可赔付8000元,意外身故、伤残一次性赔付30000元,交通意外追加一次性赔偿金3000元,每人最高可理赔4.1万元。
自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县级为民措办实事以来,累计理赔49起,理赔金额33.28万元,单笔最高理赔3万元。这件民生实事的实施,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缓解社会保障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今后,县老龄事业中心将聚焦新时代新形势,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统筹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与老年人需求,确保各项目标相一致、功能相协调、政策相配套、措施相衔接,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来源:崇信县老龄事业中心
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薛婷婷
编审: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朱双双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富 强 吴文斌